老挝工贸部消息,自2012年7月1日起,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国对柬老缅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东盟-韩国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东盟- 日本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原产地证书、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韩国对最不发达国家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将由老国家工商会管理和颁发。 其它原产地证书仍由老工贸部负责管理和颁发。(马佳执笔)